| 1. | 通報成員:中國澳門 |
| 2. | 負責機構:衛(wèi)生局 |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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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品:含有新型活性藥物成分的進口新型藥物
ICS:[{"uid":"11.120.10"}] HS:[{"uid":"30"}] |
| 5. |
通報標題:新型藥物進口所需文件技術說明頁數:2 使用語言:中文和葡萄牙語 鏈接網址: |
| 6. | 內容簡述: 本技術說明規(guī)定了藥物進口商/出口商以及批發(fā)商在申請含有新型活性藥物成分的藥物進口時需要提交的文件。 |
| 7. | 目的和理由:人類健康或安全保護,消費者保護 |
| 8. | 相關文件: 《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官方公報》第6號系列二,2021年2月10日第4/SS/2021號衛(wèi)生局長決定。 https://images.io.gov.mo/bo/ii/2021/06/avisosoficiais-6-2021.pdf第119-121頁 |
| 9. |
擬批準日期:
2021年2月11日 擬生效日期: 2021年2月11日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不適用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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