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智利 |
| 2. | 負責機構:公共衛(wèi)生研究所(ISP)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 ] 2.9.2,[X]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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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品:含有活性成分雷尼替丁的藥品。
ICS:[{"uid":"11.120.10"}] HS:[{"uid":"3004"}] |
| 5. |
通報標題:修訂含活性成分雷尼替丁藥品的衛(wèi)生注冊,并對上述產品的使用授權和可用性進行控制頁數(shù):5 使用語言:西班牙語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容簡述: 規(guī)定含有活性成分雷尼替丁的產品中允許的亞硝胺最高濃度水平(ppm),并規(guī)定含有活性成分雷尼替丁的原材料和進口產品的分析和控制要求。 |
| 7. | 目的和理由:保護人類健康安全。 |
| 8. | 相關文件: ?豁免決議No.4495 ,修訂包含活性成分雷尼替丁的藥品衛(wèi)生注冊,并對上述產品的使用授權和可用性進行控制; ?衛(wèi)生部法令No.725; ?衛(wèi)生部法令No.3國家藥品控制體系法規(guī)。 |
| 9. |
擬批準日期:
頒布后1個月 擬生效日期: 頒布后1個月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通報之后30天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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