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中國 |
| 2. | 負責機構: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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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chǎn)品:眼面部防護產(chǎn)品
ICS:[{"uid":"13.340.99"}] HS:[{"uid":"9004.90"}] |
| 5. |
通報標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眼面防護具通用技術規(guī)范》頁數(shù):38 使用語言:中文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容簡述: 本標準規(guī)定了眼面部防護產(chǎn)品的分類、一般要求、幾何光學性能要求、物理光學性能要求、物理和機械性能要求和標識。本標準適用于在生產(chǎn)、生活中用于保護眼部或面部的防護產(chǎn)品或部件。本標準不適用于焊接防護具、自動變光焊接濾光鏡、強光源防護鏡和激光防護鏡。 |
| 7. | 目的和理由:防止欺詐,保護消費者利益[ ] 保護人類健康和安全[ X ] 保護動物或植物的生命和安全[ ] 保護環(huán)境[ ] 質量要求[ ] 消費者信息,標簽 [ ] 與國際標準協(xié)調 [ ] 減少貿(mào)易壁壘,促進貿(mào)易 [ ] 節(jié)約成本,提高生產(chǎn)力 [ ] 未指明 [ ] 其他 [ ]: |
| 8. | 相關文件: |
| 9.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生效日期: 批準后12個月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通報后60天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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