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韓國 |
| 2. | 負責機構:韓國技術標準局(KATS)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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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chǎn)品:家用化學品
ICS:[{"uid":"71.100"}] HS:[{"uid":"9802"}] |
| 5. |
通報標題:屬于自我監(jiān)管安全確認的一種消費品的安全標準修正提案(韓語)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nèi)容簡述:屬于自我監(jiān)管安全確認的家用化學品安全標準已經(jīng)修訂如下: -將不干膠標簽去除劑添加到洗滌劑的類型中; -粘合劑的安全標準已經(jīng)分別制定,這樣安全標準就可以有分別的操作; -通過將拋光劑修改為涂料,已經(jīng)擴大了適用范圍。 -已經(jīng)強化了“毒性”標志,并增加了配料的名稱和危害指示; -增加了關于織物護理劑有害物質的安全要求。 ※關于屬于自我安全確認的消費品,要求生產(chǎn)商或進口商獲得來自由我們指定的測試實驗室的每一種產(chǎn)品類型不同的證明作為符合適用的安全標準的證據(jù),并且在貨物發(fā)送市場或通關之前將其向安全認證機構報告。 |
| 7. | 目的和理由:保護消費者安全?!豆I(yè)產(chǎn)品質量管理和安全控制法案》的第19條。 |
| 8. | 相關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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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批準日期:
2013/04,或稍后 擬生效日期: 2013/12,或稍后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自通報日期起60天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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