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韓國 |
2. | 負責機構:韓國國土交通部(MOLIT)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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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品:機動車。
ICS:[{"uid":"45.060.20"},{"uid":"45.060.10"},{"uid":"43.160"},{"uid":"43.140"},{"uid":"43.080.01"},{"uid":"43.080.10"},{"uid":"43.080.20"},{"uid":"43.080"},{"uid":"43.020"}] HS:[{"uid":"8701"},{"uid":"8702"},{"uid":"8703"},{"uid":"8704"},{"uid":"8705"}] |
5. |
通報標題:修訂韓國機動車及零部件安全與性能法規(guī)頁數:9 使用語言:韓國語 鏈接網址: |
6. | 內容簡述:A.澄清3級自動駕駛安全標準的主題僅為乘用車(第111-3條):由于現行3級自動駕駛系統的安全和性能標準是為乘用車制定的,本修訂將明確提及。 B.為自動駕駛數據存儲系統(DSSAD)建立一個新的性能標準(附件27):將為一個設備建立一個新的性能標準,該設備可以通過記錄自動駕駛系統在涉及自動駕駛車輛的事故中是否工作來確定事故的原因和責任,以便及時保護和拯救事故受害者。 C.術語更正(附件27):危險警告燈功能的術語被誤用為緊急警告信號,因此應予以更 正。 |
7. | 目的和理由:闡明3級自動駕駛系統的安全標準主題,糾正術語,并為自動駕駛數據存儲系統(DSSAD)制定新標準,以便確定自動駕駛期間發(fā)生事故的責任;其它。 |
8. | 相關文件: MOLIT公告No. 2020-727(2020年6月2日) |
9.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通報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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