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巴林 |
| 2. | 負責機構:標準計量管理局(BSDM) |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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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品:烘焙產品
ICS:[{"uid":"67.060"}] HS:[{"uid":"19"}] |
| 5. |
通報標題:烘焙產品通用要求頁數:6頁/6頁 使用語言:阿拉伯語/英語 鏈接網址: |
| 6. | 內容簡述:本技術法規(guī)草案規(guī)定了在海灣標準GSO“烘焙產品通用要求”第5和6條(包裝和標簽)中規(guī)定的要求為強制性要求。本法規(guī)規(guī)定了該產品應當包裝在衛(wèi)生、適當和干燥無瑕疵,并且能夠保持物理特性和其適于人類食用的包裝中,該包裝應當符合GSO標準GSO (839)“食品包裝- 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GSO (1885)食品包裝 第2部分:塑料包裝-通用要求中規(guī)定要求。 本法規(guī)同樣還詳述了標簽要求,如: 1.其應當不違背在海灣標準GSO 9“預包裝食品標簽”中提到的要求。 2.在該產品的標簽上應當聲明下列各項: - 產品名稱和種類; - 面包房的名稱; - 公制凈重; - 配料,特別是那些有關過敏的配料(如雞蛋和堅果),同時顯示在該產品中使用的面粉或粗粒小麥粉,以及使用的油脂種類; - 原產國; - 操作和儲存要求(如果有); - 如果是非包裝產品,應當以清楚易讀的方式提及配料; - 該產品的保質期應當依照海灣標準GSO(150)“食品的有效期限”中的規(guī)定。 |
| 7. | 目的和理由:堅持消費者保護和食品安全。 |
| 8. | 相關文件: |
| 9.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生效日期: 待定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自通報日期起60天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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