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中國 |
| 2. | 負責機構: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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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品:干粉消防車
ICS:[{"uid":"13.220.10"}] HS:[{"uid":"8705"}] |
| 5. |
通報標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消防車 第4部分:干粉消防車》頁數:16頁 使用語言:中文 鏈接網址: |
| 6. | 內容簡述: 本部分規(guī)定了干粉消防車的術語和定義、型號、技術要求、試驗方法和檢驗規(guī)則及包裝、運輸和貯存。本部分適用于干粉消防車及干粉泡沫聯用消防車和干粉水聯用消防車的干粉系統(tǒng)。 |
| 7. | 目的和理由:防止欺詐,保護消費者利益[ ] 保護人類健康和安全[ ] 保護動物或植物的生命和安全[ ] 保護環(huán)境[ ] 質量要求[X] 消費者信息,標簽 [ ] 與國際標準協(xié)調 [ ] 減少貿易壁壘,促進貿易 [ ] 節(jié)約成本,提高生產力 [ ] 未指明 [ ] 其他 [ ]: |
| 8. | 相關文件: |
| 9.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生效日期: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批準后6個月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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