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加拿大 |
| 2. | 負責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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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依據(jù)的條款: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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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chǎn)品:
ICS: H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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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標題:有關化妝品成分披露若干規(guī)定的修訂條例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nèi)容簡述: 補遺理由: [ ]評議期變更-日期: [X]通過的通報措施-日期:2024年4月12日 [X]公布的通報措施-日期:2024年4月24日 [X]通報措施生效-日期:除有關披露香料過敏原的規(guī)定外,該條例自登記法規(guī)之日起180日后生效。披露香料過敏原的要求自該條例登記之日起第二年生效。 [X]最終措施文本可從以下途徑獲取[腳注參考文件:1]:[1:該信息可以通過包括網(wǎng)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可以獲取最終/修改措施和/或解釋性指南的信息提供。] 加拿大公報,第2部分,第158卷,第9號:有關化妝品成分披露若干規(guī)定的修訂條例 https://canadagazette.gc.ca/rp-pr/p2/2024/2024-04-24/html/sor-dors63-eng.html (英文版) La Gazette du Canada, Partie 2, volume 158, numéro 9 : Règlement modifiant certains règlements visant la divulgation des ingrédients des cosmétiques https://canadagazette.gc.ca/rp-pr/p2/2024/2024-04-24/html/sor-dors63-fra.html (法語版) [ ]通報措施被撤回或撤銷-日期: 如果措施被重新通報,相關編號: [ ]通報措施的內(nèi)容或范圍發(fā)生變更,文本可從以下途徑獲取1: 新的意見反饋截止日期(如適用): [ ]發(fā)布的解釋性指南和文本可從以下途徑獲取1: [ ]其他:
說明:第G/TBT/N/CAN/691號文件(2023年2月20日)中通報的擬議法規(guī)修訂已于2024年4月12日登記,并于2024年4月24日作為《有關化妝品成分披露若干規(guī)定的修訂條例》(SOR/2024-63)在加拿大公報第二部分上發(fā)布。 有關化妝品成分披露若干規(guī)定的修訂條例(“修訂條例”)涉及與食品和藥品法案項下化妝品要求有關的若干事項,并包括對大麻法案項下對大麻條例的相應修訂。 對《化妝品條例》的最后一次重大修訂于2006年生效,當時強制要求在化妝品標簽上披露成分?!痘瘖y品條例》允許在成分列表末尾使用“parfum”一詞來表示化妝品中含有香料成分或香料成分混合物。 修訂條例針對這一問題,提高了化妝品的標簽要求,并要求在沖洗型產(chǎn)品中濃度大于0.01%和免洗型產(chǎn)品中濃度大于0.001%的化妝品的標簽上披露某些香料過敏原。修訂條例通過援引方式納入歐盟委員會的化妝品法規(guī)附件III中列出的香料過敏原以及該附件中規(guī)定的過渡期,以便后續(xù)更新已確定披露的物質(zhì)。這種做法有助于與歐盟(EU)保持一致。 修訂條例還將: · 給予小包裝化妝品成分的披露更多靈活性; · 通過明確解釋術語、提高化妝品通報要求以及強化合規(guī)和執(zhí)法工具,加強對化妝品的監(jiān)管;以及 · 進行行政性質(zhì)的變更。 |
| 7. | 目的和理由: |
| 8. | 相關文件: |
| 9. |
擬批準日期:
擬生效日期: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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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遺理由:
[ ]評議期變更-日期:
[X]通過的通報措施-日期:2024年4月12日
[X]公布的通報措施-日期:2024年4月24日
[X]通報措施生效-日期:除有關披露香料過敏原的規(guī)定外,該條例自登記法規(guī)之日起180日后生效。披露香料過敏原的要求自該條例登記之日起第二年生效。
[X]最終措施文本可從以下途徑獲取[腳注參考文件:1]:[1:該信息可以通過包括網(wǎng)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可以獲取最終/修改措施和/或解釋性指南的信息提供。]
加拿大公報,第2部分,第158卷,第9號:有關化妝品成分披露若干規(guī)定的修訂條例
https://canadagazette.gc.ca/rp-pr/p2/2024/2024-04-24/html/sor-dors63-eng.html
(英文版)
La Gazette du Canada, Partie 2, volume 158, numéro 9 : Règlement modifiant certains règlements visant la divulgation des ingrédients des cosmétiques https://canadagazette.gc.ca/rp-pr/p2/2024/2024-04-24/html/sor-dors63-fra.html
(法語版)
[ ]通報措施被撤回或撤銷-日期:
如果措施被重新通報,相關編號:
[ ]通報措施的內(nèi)容或范圍發(fā)生變更,文本可從以下途徑獲取1:
新的意見反饋截止日期(如適用):
[ ]發(fā)布的解釋性指南和文本可從以下途徑獲取1:
[ ]其他:
說明:第G/TBT/N/CAN/691號文件(2023年2月20日)中通報的擬議法規(guī)修訂已于2024年4月12日登記,并于2024年4月24日作為《有關化妝品成分披露若干規(guī)定的修訂條例》(SOR/2024-63)在加拿大公報第二部分上發(fā)布。
有關化妝品成分披露若干規(guī)定的修訂條例(“修訂條例”)涉及與食品和藥品法案項下化妝品要求有關的若干事項,并包括對大麻法案項下對大麻條例的相應修訂。
對《化妝品條例》的最后一次重大修訂于2006年生效,當時強制要求在化妝品標簽上披露成分?!痘瘖y品條例》允許在成分列表末尾使用“parfum”一詞來表示化妝品中含有香料成分或香料成分混合物。
修訂條例針對這一問題,提高了化妝品的標簽要求,并要求在沖洗型產(chǎn)品中濃度大于0.01%和免洗型產(chǎn)品中濃度大于0.001%的化妝品的標簽上披露某些香料過敏原。修訂條例通過援引方式納入歐盟委員會的化妝品法規(guī)附件III中列出的香料過敏原以及該附件中規(guī)定的過渡期,以便后續(xù)更新已確定披露的物質(zhì)。這種做法有助于與歐盟(EU)保持一致。
修訂條例還將:
· 給予小包裝化妝品成分的披露更多靈活性;
· 通過明確解釋術語、提高化妝品通報要求以及強化合規(guī)和執(zhí)法工具,加強對化妝品的監(jiān)管;以及
· 進行行政性質(zhì)的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