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澳大利亞 |
| 2. | 負責機構: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
| 4. | 覆蓋的產(chǎn)品:
ICS: HS: |
| 5. |
通報標題:尼古丁電子煙產(chǎn)品監(jiān)管潛在改革——咨詢文件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nèi)容簡述: 補遺理由: [ ]評議期變更-日期: [ ]通過的通報措施-日期: [ ]公布的通報措施-日期: [ ]通報措施生效-日期: [ ]最終措施文本可從以下網(wǎng)址獲得[腳注參考文件:1]:[1:該信息可以通過包括網(wǎng)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可以獲得最終/修改措施和/或解釋性指南的信息提供。] [ ]通報措施被撤回或撤銷-日期: 如果措施被重新通報,相關編號: [X]通報措施的內(nèi)容或范圍發(fā)生變更,文本可從以下網(wǎng)址獲取1: 新的意見反饋截止日期(如適用):自通報之日起60天 [ ]發(fā)布的解釋性指南和文本可從以下途徑獲得1: [ ]其他:
說明:在第G/TBT/N/AUS/151號通報中,據(jù)通知,澳大利亞正在考慮可能主要針對電子尼古丁傳遞系統(tǒng)(END)的監(jiān)管進行改革。擬議改革的范圍已擴大到所有的電子煙,包括不含尼古丁電子煙設備(ENND)。 之前通報的電子尼古丁傳遞系統(tǒng)擬議改革仍在進行中。但是,在進行進一步的磋商之后,現(xiàn)在將禁止所有電子煙(包括電子液體和用于產(chǎn)生蒸汽的裝置),除非根據(jù)澳大利亞治療用品的法律用于戒煙或?qū)儆谥委熌峁哦〕砂a的治療用品。還將禁止所有一次性電子煙。 擬議的措施將會涉及: · 變更澳大利亞的邊境管制 o 以禁止進口所有一次性電子煙; o 禁止進口沒有進口許可證的所有其他電子煙。只有符合治療用品管理局(TGA)要求(包括新的上市前要求和關于最低質(zhì)量和安全標準的強化產(chǎn)品標準)的治療用電子煙(主要是電子尼古丁傳遞系統(tǒng))才能獲得許可證;以及 o 根據(jù)“個人進口計劃”,限制個人進口供個人使用的治療用電子煙。 · 對澳大利亞國內(nèi)電子煙制造和供應實施同等限制。只允許生產(chǎn)和供應符合澳大利亞煙草管理局要求的治療用電子煙。 · 確保治療用電子煙只能用于戒煙或治療尼古丁上癮,并有醫(yī)生處方(目前的主要情況)。 第G/TBT/N/AUS/151號通報中概述的提案目標和理由也適用于更廣泛的提案。由于電子煙存在健康風險,而且年輕人吸電子煙的情況越來越多,因此必須嚴格控制在醫(yī)療專業(yè)人員評估有必要使用該產(chǎn)品的情況下(主要用于戒煙,但如果臨床上合適,也可能用于治療尼古丁成癮)使用該產(chǎn)品。此外,還有必要規(guī)定質(zhì)量標準,以降低合法使用者的健康風險,并減少電子煙對兒童和青少年的吸引力。 評議文件原件可從以下鏈接獲?。篽ttps://consultations.tga.gov.au/medicines-regulation-division/proposed-reforms-to-the-regulation-of-nicotine-vap/。進一步的評議文件將于2023年9月11日前在下列網(wǎng)址發(fā)布:https://consultations.tga.gov.au/medicines-regulation-division/df36e4a0。 |
| 7. | 目的和理由: |
| 8. | 相關文件: |
| 9. |
擬批準日期:
擬生效日期: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補遺理由:
[ ]評議期變更-日期:
[ ]通過的通報措施-日期:
[ ]公布的通報措施-日期:
[ ]通報措施生效-日期:
[ ]最終措施文本可從以下網(wǎng)址獲得[腳注參考文件:1]:[1:該信息可以通過包括網(wǎng)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可以獲得最終/修改措施和/或解釋性指南的信息提供。]
[ ]通報措施被撤回或撤銷-日期:
如果措施被重新通報,相關編號:
[X]通報措施的內(nèi)容或范圍發(fā)生變更,文本可從以下網(wǎng)址獲取1:
新的意見反饋截止日期(如適用):自通報之日起60天
[ ]發(fā)布的解釋性指南和文本可從以下途徑獲得1:
[ ]其他:
說明:在第G/TBT/N/AUS/151號通報中,據(jù)通知,澳大利亞正在考慮可能主要針對電子尼古丁傳遞系統(tǒng)(END)的監(jiān)管進行改革。擬議改革的范圍已擴大到所有的電子煙,包括不含尼古丁電子煙設備(ENND)。
之前通報的電子尼古丁傳遞系統(tǒng)擬議改革仍在進行中。但是,在進行進一步的磋商之后,現(xiàn)在將禁止所有電子煙(包括電子液體和用于產(chǎn)生蒸汽的裝置),除非根據(jù)澳大利亞治療用品的法律用于戒煙或?qū)儆谥委熌峁哦〕砂a的治療用品。還將禁止所有一次性電子煙。
擬議的措施將會涉及:
· 變更澳大利亞的邊境管制
o 以禁止進口所有一次性電子煙;
o 禁止進口沒有進口許可證的所有其他電子煙。只有符合治療用品管理局(TGA)要求(包括新的上市前要求和關于最低質(zhì)量和安全標準的強化產(chǎn)品標準)的治療用電子煙(主要是電子尼古丁傳遞系統(tǒng))才能獲得許可證;以及
o 根據(jù)“個人進口計劃”,限制個人進口供個人使用的治療用電子煙。
· 對澳大利亞國內(nèi)電子煙制造和供應實施同等限制。只允許生產(chǎn)和供應符合澳大利亞煙草管理局要求的治療用電子煙。
· 確保治療用電子煙只能用于戒煙或治療尼古丁上癮,并有醫(yī)生處方(目前的主要情況)。
第G/TBT/N/AUS/151號通報中概述的提案目標和理由也適用于更廣泛的提案。由于電子煙存在健康風險,而且年輕人吸電子煙的情況越來越多,因此必須嚴格控制在醫(yī)療專業(yè)人員評估有必要使用該產(chǎn)品的情況下(主要用于戒煙,但如果臨床上合適,也可能用于治療尼古丁成癮)使用該產(chǎn)品。此外,還有必要規(guī)定質(zhì)量標準,以降低合法使用者的健康風險,并減少電子煙對兒童和青少年的吸引力。
評議文件原件可從以下鏈接獲?。篽ttps://consultations.tga.gov.au/medicines-regulation-division/proposed-reforms-to-the-regulation-of-nicotine-vap/。進一步的評議文件將于2023年9月11日前在下列網(wǎng)址發(fā)布:https://consultations.tga.gov.au/medicines-regulation-division/df36e4a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