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美國 |
| 2. | 負責機構:美國環(huán)境保護署(EPA)[2018] |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2.9.2 [X], 2.10.1 [?], 5.6.2 [X], 5.7.1 [?], 3.2 [?], 7.2 [?],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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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品:重型公路車輛和發(fā)動機;汽車和輕型機動車;零排放車輛;插電式混合動力和純電動汽車;以及機車、機車用新發(fā)動機;環(huán)境保護(ICS分類號:13.020);空氣質量(ICS分類號:13.040);一般道路車輛(ICS分類號:43.020);道路車輛系統(ICS分類號:43.040);道路車輛內燃機(ICS分類號:43.060);商用車輛(ICS分類號:43.080);客車。大篷車和輕型拖車(ICS分類號:43.100);電動道路車輛(ICS分類號:43.120);專用車輛(ICS分類號:43.160);診斷、維護和測試設備(ICS分類號:43.180);一般鐵路工程(ICS分類號:4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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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通報標題:重型車輛溫室氣體排放標準——第3階段頁數:236頁 使用語言:英文 鏈接網址: |
| 6. |
內容簡述: 擬議規(guī)則制定通知、擬于2023年5月2日和5月3日舉行的公開聽證會的通知——環(huán)境保護署(EPA)提議從2028車型年(MY)至2032車型年頒布新的重型公路車輛溫室氣體標準,并修訂之前根據環(huán)保署《中型和重型發(fā)動機和車輛的溫室氣體排放和燃料效率標準——第2階段規(guī)則》(“HD GHG第2階段”)制定的2027車型年某些溫室氣體標準。本文件建議更新平均、儲存和交易計劃的離散要素,包括取消某些類型電動公路重型車輛HD GHG第2階段先進技術激勵計劃的最后一個車型年的提案。環(huán)保署建議增加對零排放車輛電池和其他部件的保修要求,并要求為插電式混合動力和純電動汽車提供面向客戶的電池健康狀態(tài)監(jiān)測器。在本文件中,我們還對某些公路重型車輛規(guī)定和重型發(fā)動機的某些試驗程序提出了額外的修訂、澄清和編輯性修改。最后,作為這項措施的一部分,環(huán)保署建議修訂其法規(guī),解決新機車和機車用新發(fā)動機的州法規(guī)的優(yōu)先權問題。 |
| 7. | 目的和理由:保護環(huán)境;質量要求 |
| 8. | 相關文件: 2023年4月27日《聯邦公報》(FR)第88卷第25926頁;《美國聯邦法規(guī)》(CFR)第40編第1036、1037、1054、1065、1074部分 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23-04-27/html/2023-07955.htm 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23-04-27/pdf/2023-07955.pdf 2023年4月17日《聯邦公報》(FR)第88卷第23388頁;《美國聯邦法規(guī)》(CFR)第40編第1036、1037、1054、1065、1074部分 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23-04-17/html/2023-07964.htm 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23-04-17/pdf/2023-07964.pdf 措施:公開聽證會通知。 概要:將于2023年5月2日和5月3日舉行為期兩天的線上公開聽證會,聽證會主題為“重型車輛溫室氣體排放標準——第3階段”,由里根署長于2023年4月11日簽署。如有必要,可在2023年5月4日再舉行一次會議,以容納報名作證的作證員人數。所有出席聽證會的人員(包括不打算提供證詞的人員)應通過預先登記,最好發(fā)送電子郵件發(fā)送至EPA-HD-Hearings@epa.gov,或通過聯系下文“更多信息”中列出的聯系人,通知EPA其打算出席聽證會或在聽證會上發(fā)言。有關聽證會的更多信息,請參見“補充信息”一節(jié)。欲了解更多信息,請聯系:Amy Kopin,美國環(huán)境保護署評估和標準司(ASD)運輸和空氣質量辦公室,地址:2000 Traverwood Drive, Ann Arbor, MI USA,郵編:48105;電話:+ 1 734-214-4173;電子郵箱:EPA-HD-Hearings@epa.gov。 擬議規(guī)則制定通知和公開聽證會的通知的案卷號為EPA-HQ-OAR-2022-0985。該案卷文件夾可從Regulations.gov網站獲取,網址為:https://www.regulations.gov/docket/EPA-HQ-OAR-2022-0985/document,并可查閱主要文件和輔助文件以及收到的評議意見。也可以在Regulations.gov網站上搜索案卷號獲取文件。世貿組織成員國及其利益相關者應向美國TBT咨詢點提交評議意見。美國TBT咨詢點在東部時間2023年6月16日下午4點前從世貿組織成員國及其利益相關者處收到的評議意見將與監(jiān)管機構共享,如果在評議期內收到,也將提交至Regulations.gov備案。 G/TBT/N/USA/1011及后續(xù)增編和勘誤——中型和重型發(fā)動機和車輛的溫室氣體排放和燃料效率標準——第2階段,EPA-HQ-OAR-2014-0827 |
| 9.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生效日期: 待定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2023年6月16日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TBT/USA/23_09384_00_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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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議規(guī)則制定通知、擬于2023年5月2日和5月3日舉行的公開聽證會的通知——環(huán)境保護署(EPA)提議從2028車型年(MY)至2032車型年頒布新的重型公路車輛溫室氣體標準,并修訂之前根據環(huán)保署《中型和重型發(fā)動機和車輛的溫室氣體排放和燃料效率標準——第2階段規(guī)則》(“HD GHG第2階段”)制定的2027車型年某些溫室氣體標準。本文件建議更新平均、儲存和交易計劃的離散要素,包括取消某些類型電動公路重型車輛HD GHG第2階段先進技術激勵計劃的最后一個車型年的提案。環(huán)保署建議增加對零排放車輛電池和其他部件的保修要求,并要求為插電式混合動力和純電動汽車提供面向客戶的電池健康狀態(tài)監(jiān)測器。在本文件中,我們還對某些公路重型車輛規(guī)定和重型發(fā)動機的某些試驗程序提出了額外的修訂、澄清和編輯性修改。最后,作為這項措施的一部分,環(huán)保署建議修訂其法規(guī),解決新機車和機車用新發(fā)動機的州法規(guī)的優(yōu)先權問題。
2023年5月2日和5月3日將舉行為期兩天的線上公開聽證會。如有必要,可在2023年5月4日再舉行一次會議,以容納報名作證的作證員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