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新西蘭 |
| 2. | 負責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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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依據(jù)的條款: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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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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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標題:法規(guī)提案一些方面的內閣文件可以在此處查找: "http://www.health.govt.nz/about-ministry/legislation-and-regulation/regulatory-impact-statements/new-regulatory-regime-psychoactive-substances"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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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述:以下 2013 年 04 月 05 日 的信息根據(jù) 新西蘭 代表團的要求分發(fā)。 補遺 標題: 精神活性物質提案:向議會提議管控目前未受管控的精神活性物質的新法規(guī)機構:衛(wèi)生部作用:向議會提議新法規(guī) 摘要:在G/TBT/N/NZL/63中,衛(wèi)生部已經(jīng)通報TBT委員會關于制定管控在新西蘭未受管控的精神活性物質法規(guī)的政策決議。法規(guī)已經(jīng)起草完,并且于2013年2月26日已經(jīng)向議會提交了一份提案。 本提案旨在著手解決越來越多的不明、未經(jīng)試驗和潛在有害的精神活性物質的問題。目前,精神活性物質(酒和煙除外)是在《1975年的濫用藥物法案》中管理的,但需要時間評定新的物質并將其列入清單。政府無法跟上新物質的快速發(fā)展,而且控制了一種物質,另一種物質又出現(xiàn)了。根據(jù)新的法規(guī),所有的精神活性物質將被管控,除非制造商能夠證明其所構成的危害不超過低風險。要求制造商提供臨床試驗的證據(jù),并證明良好生產規(guī)范。任何不符合批準門檻的物質將屬于包括購買年齡、出售地點、廣告和標簽限制的零售要求。 本提案規(guī)定了一種精神活性物質進口和制造的許可證發(fā)放制度;建立了一個協(xié)調員和專家委員會;規(guī)定了零售限制的調控決策權力;審批標準和費用;以及規(guī)定了不遵守的違規(guī)和處罰。日期:本精神活性物質提案于2013年2月26日提交議會。本提案將于4月初收到其一讀,并且然后將送交健康專責委員會考慮。預期其將不遲于2013年8月中旬通過。評議意見:評議意見可以發(fā)送到wto@standards.co.nz 或mailto:Sara_mcfall@moh.govt.nz,并且從通報日期起將接受60天。 |
| 7. | 目的和理由: |
| 8. | 相關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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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批準日期:
擬生效日期: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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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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