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日本 |
| 2. | 負責機構(gòu): |
| 3. | 覆蓋的產(chǎn)品: |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
| 5. |
通報標題:寵物食品安全保證法。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nèi)容簡述:應 日本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08.09 如下信息: 擬定草案“確保寵物食品安全法執(zhí)行條例” " 背景: 日本政府在G/SPS/N/JPN/205中通報了確保寵物食品安全法草案1 (以下簡稱:“法”)(2008年1月15日)。該法是為了防止動物健康受到有害寵物的危害。該法尤其: (1) 規(guī)定寵物食品成分的制造及加貼標簽的標準與規(guī)范;禁止制造、進口和出售不符合這些標準規(guī)范的寵物食品; (2) 禁止制造、進口和出售被或可能被有害物質(zhì)污染的寵物食品; (3) 準許農(nóng)林水產(chǎn)省及環(huán)境部發(fā)布銷毀或召回有害寵物食品的命令,當寵物食品被分銷時;及 (4) 規(guī)定寵物食品制造商及進口商在經(jīng)營前必須在農(nóng)林水產(chǎn)省及環(huán)境部注冊。 這些標準規(guī)范尚在制定之中。相關草案大致于2008年12月底通過補遺通報各成員。 本草案: 通過該補遺, 日本政府通報了確保寵物食品安全法執(zhí)行條例的草案(以下簡稱:“法”)。該執(zhí)行條例的主要目的是: ? 指定貓與狗為本法描述的“寵物”; 及 ? 凡為了出口制造、營銷和進口寵物食品的,免于實施本法第6條。 擬批準日期: 2008年12月31日前。 擬生效日期: 2009年6月1日。 評議截止日期: 通報日后60天。 本通報文件可從日本國家咨詢點獲取。 Standards Information Service, International Trade Division, Economic Affairs Bureau,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2-2-1 Kasumigaseki, Chiyoda-ku, Tokyo 100-8919; Tel: +(81 3) 5501 8344; Fax: +(81 3) 5501 8343; E-mail: enquiry@mofa.go.jp"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 ]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 ]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nèi)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nèi)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 7. | 目的和理由: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8.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 9.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
| 10. |
擬批準日期:
擬公布日期: |
| 11. | 擬生效日期: |
| 12.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 13.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gòu):
|
| 14.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
| 應 日本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08.09 如下信息: 擬定草案“確保寵物食品安全法執(zhí)行條例” " 背景: 日本政府在G/SPS/N/JPN/205中通報了確保寵物食品安全法草案1 (以下簡稱:“法”)(2008年1月15日)。該法是為了防止動物健康受到有害寵物的危害。該法尤其: (1) 規(guī)定寵物食品成分的制造及加貼標簽的標準與規(guī)范;禁止制造、進口和出售不符合這些標準規(guī)范的寵物食品; (2) 禁止制造、進口和出售被或可能被有害物質(zhì)污染的寵物食品; (3) 準許農(nóng)林水產(chǎn)省及環(huán)境部發(fā)布銷毀或召回有害寵物食品的命令,當寵物食品被分銷時;及 (4) 規(guī)定寵物食品制造商及進口商在經(jīng)營前必須在農(nóng)林水產(chǎn)省及環(huán)境部注冊。 這些標準規(guī)范尚在制定之中。相關草案大致于2008年12月底通過補遺通報各成員。 本草案: 通過該補遺, 日本政府通報了確保寵物食品安全法執(zhí)行條例的草案(以下簡稱:“法”)。該執(zhí)行條例的主要目的是: ? 指定貓與狗為本法描述的“寵物”; 及 ? 凡為了出口制造、營銷和進口寵物食品的,免于實施本法第6條。 擬批準日期: 2008年12月31日前。 擬生效日期: 2009年6月1日。 評議截止日期: 通報日后60天。 本通報文件可從日本國家咨詢點獲取。 Standards Information Service, International Trade Division, Economic Affairs Bureau,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2-2-1 Kasumigaseki, Chiyoda-ku, Tokyo 100-8919; Tel: +(81 3) 5501 8344; Fax: +(81 3) 5501 8343; E-mail: enquiry@mofa.go.jp"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 ]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 ]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nèi)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nèi)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gò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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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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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 日本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08.09 如下信息: 擬定草案“確保寵物食品安全法執(zhí)行條例” " 背景: 日本政府在G/SPS/N/JPN/205中通報了確保寵物食品安全法草案1 (以下簡稱:“法”)(2008年1月15日)。該法是為了防止動物健康受到有害寵物的危害。該法尤其: (1) 規(guī)定寵物食品成分的制造及加貼標簽的標準與規(guī)范;禁止制造、進口和出售不符合這些標準規(guī)范的寵物食品; (2) 禁止制造、進口和出售被或可能被有害物質(zhì)污染的寵物食品; (3) 準許農(nóng)林水產(chǎn)省及環(huán)境部發(fā)布銷毀或召回有害寵物食品的命令,當寵物食品被分銷時;及 (4) 規(guī)定寵物食品制造商及進口商在經(jīng)營前必須在農(nóng)林水產(chǎn)省及環(huán)境部注冊。 這些標準規(guī)范尚在制定之中。相關草案大致于2008年12月底通過補遺通報各成員。 本草案: 通過該補遺, 日本政府通報了確保寵物食品安全法執(zhí)行條例的草案(以下簡稱:“法”)。該執(zhí)行條例的主要目的是: ? 指定貓與狗為本法描述的“寵物”; 及 ? 凡為了出口制造、營銷和進口寵物食品的,免于實施本法第6條。 擬批準日期: 2008年12月31日前。 擬生效日期: 2009年6月1日。 評議截止日期: 通報日后60天。 本通報文件可從日本國家咨詢點獲取。 Standards Information Service, International Trade Division, Economic Affairs Bureau,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2-2-1 Kasumigaseki, Chiyoda-ku, Tokyo 100-8919; Tel: +(81 3) 5501 8344; Fax: +(81 3) 5501 8343; E-mail: enquiry@mofa.go.jp"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 ]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 ]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nèi)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nèi)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 1. | 通報成員:日本 |
| 2. | 負責機構(gòu): |
| 3. | 覆蓋的產(chǎn)品: |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
| 5. |
通報標題:寵物食品安全保證法。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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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目的和理由: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8. | 緊急事件的性質(zhì)及采取緊急措施的理由: |
| 9.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 10.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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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擬批準日期:
擬公布日期: |
| 12. | 擬生效日期: |
| 13.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 14.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gò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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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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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日本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08-09-03如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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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 日本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08.09 如下信息:
擬定草案“確保寵物食品安全法執(zhí)行條例” " 背景: 日本政府在G/SPS/N/JPN/205中通報了確保寵物食品安全法草案1 (以下簡稱:“法”)(2008年1月15日)。該法是為了防止動物健康受到有害寵物的危害。該法尤其: (1) 規(guī)定寵物食品成分的制造及加貼標簽的標準與規(guī)范;禁止制造、進口和出售不符合這些標準規(guī)范的寵物食品; (2) 禁止制造、進口和出售被或可能被有害物質(zhì)污染的寵物食品; (3) 準許農(nóng)林水產(chǎn)省及環(huán)境部發(fā)布銷毀或召回有害寵物食品的命令,當寵物食品被分銷時;及 (4) 規(guī)定寵物食品制造商及進口商在經(jīng)營前必須在農(nóng)林水產(chǎn)省及環(huán)境部注冊。 這些標準規(guī)范尚在制定之中。相關草案大致于2008年12月底通過補遺通報各成員。 本草案: 通過該補遺, 日本政府通報了確保寵物食品安全法執(zhí)行條例的草案(以下簡稱:“法”)。該執(zhí)行條例的主要目的是: ? 指定貓與狗為本法描述的“寵物”; 及 ? 凡為了出口制造、營銷和進口寵物食品的,免于實施本法第6條。 擬批準日期: 2008年12月31日前。 擬生效日期: 2009年6月1日。 評議截止日期: 通報日后60天。 本通報文件可從日本國家咨詢點獲取。 Standards Information Service, International Trade Division, Economic Affairs Bureau,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2-2-1 Kasumigaseki, Chiyoda-ku, Tokyo 100-8919; Tel: +(81 3) 5501 8344; Fax: +(81 3) 5501 8343; E-mail: enquiry@mofa.go.jp"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 ]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 ]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nèi)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nèi)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 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nèi)的評議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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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日本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08-09-03如下信息: |
| 應 日本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08.09 如下信息: 擬定草案“確保寵物食品安全法執(zhí)行條例” " 背景: 日本政府在G/SPS/N/JPN/205中通報了確保寵物食品安全法草案1 (以下簡稱:“法”)(2008年1月15日)。該法是為了防止動物健康受到有害寵物的危害。該法尤其: (1) 規(guī)定寵物食品成分的制造及加貼標簽的標準與規(guī)范;禁止制造、進口和出售不符合這些標準規(guī)范的寵物食品; (2) 禁止制造、進口和出售被或可能被有害物質(zhì)污染的寵物食品; (3) 準許農(nóng)林水產(chǎn)省及環(huán)境部發(fā)布銷毀或召回有害寵物食品的命令,當寵物食品被分銷時;及 (4) 規(guī)定寵物食品制造商及進口商在經(jīng)營前必須在農(nóng)林水產(chǎn)省及環(huán)境部注冊。 這些標準規(guī)范尚在制定之中。相關草案大致于2008年12月底通過補遺通報各成員。 本草案: 通過該補遺, 日本政府通報了確保寵物食品安全法執(zhí)行條例的草案(以下簡稱:“法”)。該執(zhí)行條例的主要目的是: ? 指定貓與狗為本法描述的“寵物”; 及 ? 凡為了出口制造、營銷和進口寵物食品的,免于實施本法第6條。 擬批準日期: 2008年12月31日前。 擬生效日期: 2009年6月1日。 評議截止日期: 通報日后60天。 本通報文件可從日本國家咨詢點獲取。 Standards Information Service, International Trade Division, Economic Affairs Bureau,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2-2-1 Kasumigaseki, Chiyoda-ku, Tokyo 100-8919; Tel: +(81 3) 5501 8344; Fax: +(81 3) 5501 8343; E-mail: enquiry@mofa.go.jp"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 ]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 ]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nèi)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nèi)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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