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臺澎金馬單獨關稅區(qū) |
| 2. | 負責機構:標準、計量和檢驗局 經濟部 如與上述不同,應注明負責處理有關通報的評議意見的機構或當局的名稱和地址(包括電話和傳真號碼,電子郵箱和網站地址,如能提供): 請將評議意見提交至:美國世貿組織TBT咨詢點,電子郵箱: tbtenq@bsmi.gov.tw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2.9.2 [X], 2.10.1 [ ], 5.6.2 [X], 5.7.1 [ ], 3.2 [ ], 7.2 [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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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品:新型橡膠充氣輪胎,用于汽車,包括旅行車(HS編碼:401110);新型橡膠充氣輪胎,用于公共汽車和卡車(不包括帶凸耳、轉角或類似胎面的輪胎)(HS編碼:401120);普通輪胎(ICS分類號:83.160.01);道路車輛輪胎(ICS分類號:83.160.10)
ICS: HS: |
| 5. |
通報標題:汽車輪胎法定檢驗的修訂提案頁數(shù):4頁中文,3頁英文 使用語言:中文,英文 鏈接網址: |
| 6. |
內容簡述: 標準、計量和檢驗局(BSMI)建議批準采用修訂后的標準CNS 1431:2023“汽車輪胎”作為檢驗標準。修訂版CNS 1431:2023的內容與之前版本基本相同。主要區(qū)別包括增加了滾動噪聲發(fā)射、抗?jié)窕苿有阅芎蜐L阻系數(shù)的要求。 |
| 7. | 目的和理由:保護人類健康或安全 |
| 8. | 相關文件: 《商品檢驗法》,CNS 1431 |
| 9.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生效日期: 2026年7月1日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自通報之日起60天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世貿組織TBT咨詢點
標準、計量和檢驗局
經濟部
中國臺灣臺北市中正區(qū)濟南路一段4號,
郵編:100
電話: +(886-2) 23431916
傳真: +(886-2) 23431804
電子郵箱: tbtenq@bsmi.gov.tw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TBT/TPKM/24_05658_00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TBT/TPKM/24_05658_00_x.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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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計量和檢驗局(BSMI)建議批準采用修訂后的標準CNS 1431:2023“汽車輪胎”作為檢驗標準。修訂版CNS 1431:2023的內容與之前版本基本相同。主要區(qū)別包括增加了滾動噪聲發(fā)射、抗?jié)窕苿有阅芎蜐L阻系數(shù)的要求。